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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商须知-侵权问题

中国展商来德国参展须知


1. 携带证件

来德国参展请尽可能地随身携带本人护照,以便遇到德国警察核查身份时,能够随时出示护照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如果担心护照被偷,请务必准备一份彩色复印件,随身携带。


2. 杜绝雇佣黑工

在展位上工作的所有员工,需要持有合法的来德国参展的签证。如果雇佣外籍员工,请核实对方的身份和确认是否具备工作许可,避免招致雇佣黑工的刑事追究。


3. 杜绝侵权展品和含侵权内容的广告宣传用品

来德国参展的展品,产品目录和其它广告宣传海报,请最迟在开展前核查一下是否侵犯第三方受保护权益。受保护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产品外观专利,产品结构专利,发明专利,他人的肖像权,著作权,请及时确认参展产品和所有参展用的广告宣传资料没有和第三方受保护权利发生冲突后再使用这些广告宣传品。参展期间请检查一下公司的国内网页,如果网页不是针对国际客户,并不涵盖欧盟,请最好在网页上明示,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4. 及时处理涉及侵权的法律文件,避免再次侵权

如果已经有参展的记录,请务必核查一下往年参展期间是否遭遇维权方维权的法律措施,有没有收到相关书面文件,维权方律师的警告函或是法院作出的紧急决议,如果有这些材料,请及时提供给专业人士审核并在开展前就准备好预防规避措施。


5. 外观专利纠纷的特殊性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具有地域性,时间性。因为近年来涉及的外观侵权(Design)的纠纷比较多,所以在此作特别提示。

已经过了保护期 (可保护的时限最长为25年)的外观,根据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过期的外观失效后还会因为其产品的独特性受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因为相类似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欧盟国家都有,所以这类产品的保护范围首先只限于德国境内。

没有注册的外观,如果已经通过宣传让公众知晓,根据欧盟的法律规定,在公开外观设计后的三年内也同样受法律保护。这类外观一般都是行业大户的产品或是获过设计大奖的产品,请业内人士实时关注业内新动向。没有注册的外观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外观保护有没有失效,可以在相应的注册机构的官网上查询。查询的相关链接如下:

德国范围的外观专利

https://register.dpma.de/DPMAregister/gsm/einsteiger

欧盟范围的外观专利

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designs

国际范围的外观专利

https://www3.wipo.int/designdb/en/index.jsp


6. 律师的警告函

维权方一般会委托律师代理维权法律事宜。维权方发现侵权产品和确认侵权事实后,会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出警告函。警告函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1. 维权方会明确告知维权方的法律权益, 如果是涉及注册过的知识产权,会有注册的相关信息,如果没有注册,也会引用法律条文或是附上相关法院判决作佐证。

2. 维权方要求侵权方在极短的时间里书面承诺放弃侵权行为并保证今后不再次侵权, 如有发生再次侵权的行为, 每一次再侵权需要支付合同罚金,保证书里的罚金金额一般超过在5000欧元到10000欧元之间。发警告函产生的律师费用, 一般2000欧元到4000欧元左右,维权方要求侵权方承担。

如果收到警告函没有在对方规定的时间里作书面不再侵权的保证承诺,维权方律师会进一步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 要求法院作出紧急决议并由侵权方承当庭外和法庭紧急程序的费用, 所以收到警告函后要马上处理,可以在不承认有法律义务的前提下按照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这样可以避免后续一切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7. 法院的紧急决议和财产扣留决议

法院收到维权方的紧急申请后,不用开庭审理,仅根据维权方提供的侵权事实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做出有利于维权方的紧急决议,这个决议由法院的强制执行人员直接投递给侵权方所在的展位,侵权方无需签收,投递成功即时生效。所以收到法院的紧急决议后请速联系。

伴随紧急决议的一般还会有法院要求扣留公司财产的紧急决议,取决于维权方有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扣留,维权方如果没有申请财产扣留,那法院的强制执行人员不会将公司的展品作为公司财物强行扣留托管, 只是把侵权的产品或目录等广告宣传物品撤走暂由法院强制执行人员托管。展会上请明确区分个人和公司财物,属于个人的用品不属于可强行扣留的范围,即便如此,也请避免展会期间个人携带大量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关于紧急程序产生的费用,如果展商没有委托律师或其他代收法律文书的第三方,法院一般只能在侵权方离开德国之后才能由法院确认具体费用后通过投递给侵权方才能生效。

收到法院的紧急决议后,根据需要可以提出反驳,提出反驳后法院定出开庭审理的时间,但是提出反驳后并不能阻止维权方在展会期间维权,反驳需要委托德国律师提出,开庭审理也会产生出庭费用,输的一方承当所有的费用,包括对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用和法庭审理的费用。


8. 法院的诉讼程序

侵权方离开德国后,有可能还会收到德国法院投递的维权方的诉讼书,收到诉讼书后,如果以后还要来德国继续参展,建议立刻联系在德国有从业资格的律师处理文件,否则短期内会有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投递生效后可以作为一个在德国进行强制执行的有有效文件。侵权方如果无视这些有效判决,很可能再次参展时会面临展会一开始,展台所有展品全被强制执行的尴尬场面,所以请及时处理国外投递的文书并找专业人士咨询。


9. 侵权的刑事责任

除去以上这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法律手段,存在故意侵权的嫌疑,维权方可以要求通过刑事举报,要求德国警方来展台协助调查取证并扣留侵权产品,追究刑事责任,出现这样的情况请立刻联系律师,在律师没有到的情况下,请一定先配合警方核实个人身份,其它关于侵权的事实请等律师来后再一情况作具体解释。刑警有权利进入展台调查取证没收展品并记录展台负责人的个人信息。虽然不能直接影响涉案者出入境,但是在警察那还是有案底,如果同一人有多次侵权的案底,不排除要追究刑责以后不能来德国参展。